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采购部门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单位购买易制爆化学品,并向销售单位出具《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合法用途说明。
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采购部门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单位购买易制爆化学品,并向销售单位出具《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合法用途说明。购买易制爆化学品应向销售单位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2.易制爆化学品到货后,由易制爆化学品保管员核对品名、数量、包装、规格、危险标识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易制爆化学品必须专人负责管理,并在存放地设置相应标识。
3.易制爆化学品到货后五日内, 需通过《湖南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将所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严禁转让易制爆化学品。
4.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5.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员需进行相应安全培训考核。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必须实行双人双锁的制度。管理人员须建立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台账,并定期对易制爆化学品的品种、数量进行核查、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领用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按需领用,剩余化学品应当即退回库房。
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储存,并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单个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量应当在50公斤以下。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7.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必须配备相应防火、防爆安全设备和器具。
8.制爆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9.做好易制爆化学品残留物及盛放器具的清理工作。在实验结束后要对器具及残留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属性一时难以确定或难以降解的应集中交存至实验废弃物仓库,由公司交有资质的公司处理,严禁任意丢弃。
10.严禁在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吸烟、饮食。